北京有哪些医院治疗白癜风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气象法制建设唯一的一部法律,它于年1月1日起施行。五年多来,在三明市人大、三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气象法》,使《气象法》在我市得以顺利贯彻应用,《气象法》的应用和实践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气象事业的全面发展。
1.《气象法》精髓和相关法规的延伸
1.1《气象法》的精髓
《气象法》内容丰富,它规范了气象行业标准和气象工作,精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气象设施建设。气象设施是从事气象业务活动的基础,其布局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气象事业整体效益的发挥。建国以来,由于气象设施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造成气象设施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严重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气象法》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编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二是关于气象探测环境。气象探测环境是保证气象探测设施正常运行、获得准确探测信息、制作高质量气象预报的重要条件。针对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的现象非常严重这一问题,《气象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禁止下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一)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和采石;(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三)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行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属于其他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三是关于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预报是气象工作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的重要手段。准确、及时地制作、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对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的作用。一些组织和个人将未经气象主管机构科学分析、审核的预报意见擅自向社会公开发布,给政府组织防灾减灾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气象法》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发布供本系统使用的专项气象预报。”“广播、电视、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四是关于气象灾害防御。我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70%以上,有的年份甚至高达90%。每年因暴雨、台风、寒潮、冰雹、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平均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气象灾害还经常引发山洪暴发、洪水泛滥、山体滑坡和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农业病虫害等灾害,给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有必要明确各级政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在防御气象灾害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在防御气象灾害方面的权利义务。为此,《气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防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是关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在对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由于没有必要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实践中存在着不尊重自然规律、盲目开发利用以及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等现象,造成了气候资源的浪费和气候环境的严重破坏。针对上述问题,《气象法》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并对可能引起气候恶化的大气成分进行监测,定期发布全国气候状况公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气候资源的特点,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和保护的重点作出规划。”“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1.2《气象法》相关法规规章的延伸
《气象法》颁布实施后,为了规范气象行政处罚和气象行政复议行为及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年中国气象局以1号令和2号令先后发布了《气象行政处罚办法》和《气象行政复议办法》,以3号令发布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气象资料共享,年中国气象局以4号令发布了《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年国务院以号令发布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了规范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及加强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号令发布了《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国气象局以5号令和6号令发布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及《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年中国气象局以7号令发布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号令发布了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气象主管机构的项目有:
此后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年和年中国气象局以8号令、10号和11号令先后发布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为了加强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年中国气象局以9号令发布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原来的3号令和5号令。
通过这一系列的法规规章的实行,规范了气象行政处罚和复议、防雷减灾管理、气象资料共享、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天气预报的发布和施放气球管理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气象法律法规文件。
2.《气象法》在三明的应用和实践
《气象法》为发展我市的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1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及典型案例情况
为了加强我市的气象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我市分别于年和年成立了气象执法大队和政策法规科,形成较为健全的气象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队伍。现全市共有气象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57人,占全市气象正式在职人员()的40%。
五年多来,为了加强施放气球管理、防雷管理、天气预报统一发布制度等管理,我局也加强了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并加强执法力度。几次典型执法过程回顾如下:
年8月对三明市区无证施放氢气球的个体户进行清理,并对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强调严禁无证施放气球。
年11月在沙县工商局的配合下,对沙县气球市场进行整顿,制止了某部队无证施放气球。
年元旦前接到报告,有个体户在三明市区无证施放空飘彩球,30日上午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到三明影剧院对面,对无证施放气球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并劝其停止违法行为,但该业主态度蛮横,不听劝告。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采取了放气措施。片刻后该业主从对面公路手持菜刀向我执法人员冲来,并推砍我执法人员杨某、吴某,造成执法中断,随即在刑警的协助下,将业主扭送到列东派出所,对其进行依法处理,制止了个体业主的违法行为。
年未取得防雷工程资质证的单位承揽三明市无线电委员会监测站某大楼防雷工程,我局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个体业主及建设单位进行执法,并宣传《气象法》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说明防雷工程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杜绝了无证施工。
年7月,针对三明市区无资质证、无上岗证,无审批就进行随意施放系留气球的严重现象,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并抽调永安、沙县、明溪等县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天地人广告公司”等五起“三无”施放气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执法。其中四起责令其收回已悬挂的氢气球,停止违法行为;一起对氢气球进行没收处理。
2.2气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2.2.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社会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识
《气象法》、《福建省气象条例》及其它规章颁布实施之际,就分别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的对象,采取了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了法律法规,特别是由市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2.2制定普法规划,提高职工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
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四五”普法规划,年制定了《三明市气象部门“四五”普法规划》,普法内容主要分为综合法和气象法律法规两部分,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形式,在学习过程中,领导带头学,职工自觉学,法规科和执法人员重点钻研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局公务员参加第一批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考试,全部顺利过关。年5月下旬至六月,组织我局全体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培训、学习和考试,参考人员全部合格。
2.2.3加强行业管理,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
在行业管理过程中,力求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督查到位、工作到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中,均能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要求进行行业管理和执法,严格执行省局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2.2.4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我局近年来严格按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了相关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共有七个项目。主要有:经营性施放气球技术资格、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转发、气象资料的使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气象设施、气象探测及气象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新扩改建(构)筑物防雷设施审核、气象设施台站搬迁。
按照“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有利监督管理、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我局选派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确保我市行业管理纳入正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2.5加强依法行政,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防雷设施审核和施放气球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是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开展防雷设施审核工作,全市防雷均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制定相关的检测与验收安全制度、防雷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在防雷工作队伍上,成立了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各县市也相应地成立了防雷减灾管理局。目前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乙级资质的单位有两家;取得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的单位两个,取得乙级资质的单位8个,丙级资质单位1个。仅在年上半年三明市防雷局审核防雷装置施工图34份,竣工验收30个单位,防雷装置常规检测18个单位。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几年来我市组织了多次执法,仅在年就对五起“三无”施放气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执法。其中,四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一起对氢气球进行没收处理。执法工作在短时取得一定效果,但要长期坚持,难度大。
2.3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社会减灾预警服务
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包括人工影响天气等)严格按照气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近几年的抗旱增雨、防洪抢险等防灾减灾服务中,特别是年“5.2”全市特大洪水,年“6.15”特大暴雨,年“6.21”特大暴雨等抗洪捡险斗争中,年的抗旱人工增雨作业中,我市气象部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得到群众的好评,受到市政府的表彰。
气象设施均严格按规范和上级规定统一规划,气象专用技术设备均按规范和有关规定依法管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都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近年来气象台站迁建仅有清流县局。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能够按规定统一发布,只发生过少数媒体播(刊)发滞后等现象。
2.4《气象法》应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气象执法队伍还很不健全,执法人员存在兼职的现象,执法的经费没有保障,在行政执法方面还刚起步,相对而言,是个弱势部门,若无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执法难以落到实处,尤其是施放氢气球的执法难度很大,造成市场上仍有无证施放氢气球的现象。